启凡所从事金融方面的法律服务已有多年,其间承办过多起重大、疑难的金融诉讼案件,同时为多家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非诉讼法律服务,曾经或正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中国银行黑龙江省部分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部分支行、 哈尔滨市城效信用联社 等多家金融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业务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了大量、经常的法律服务。
在金融方面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一)代理金融诉讼案件
1.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代表其通过催收、谈判、调解、诉讼等方式,依法收回逾期贷款及清理其他债权、债务;
2. 承办与信贷、票据、信托、融资租赁、保险等金融业务相关的争议纠纷的调解、诉讼或仲裁。
(二) 担任金融机构常年或专项事务法律顾问
1. 就客户日常或特定金融业务中的法律问题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建议书;
2. 审查或草拟法律文件;
3. 参与其商务谈判;
4. 办理其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我所自开办以来,已承办了大量较有影响的金融领域的案件,其 中诉讼案件有:
—— 市外贸局与交通银行哈第二支行、哈稀土材料总厂、哈五矿进出口公司保借款合同纠纷案;
——中国农业银行 黑龙江省分行绥化支行与中国饮料进出口公司、克东浸油厂预付款侵权纠纷案;
——省证券公司与牡丹江农行债券代理纠纷案;
——龙涤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及省纺织公司信用证纠纷案;
——辽宁盘锦胡家粮库与中国银行汇票汇兑纠纷案;
——省信用联社与农业银行贴现纠纷案;
—— 群力城郊信用社与太平镇立功村委会、太平镇建筑公司存单质押借款合同纠纷案;
——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宏博支行与黑龙江省国信贸易公司信用证垫付款纠纷案;
——哈尔滨市城郊信用联社与黑龙江省农行哈尔滨市中山支行汇票担保纠纷案;
——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与黑龙江省证券公司拆借纠纷案;
办理的非诉讼业务有 :
——参与了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汽车消费贷款可行性的分析、论证;
部分法律顾问单位的情况 :
—— 1994 年至今一直是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法律顾问数据库成员。承办了大量诉讼类业务,其中包括信贷、票据、贴现、信用证等多种业务,尤其代理了多起票据纠纷,为其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近亿元;为该行在发放贷款的对象选择中提供了可行性的分析和论证,保证了贷款的安全性;对汽车消费贷款等新业务的风险性、可行性,提供了大量的论证工作,并在该业务的开展中适时地参与分析及论证,最大限度地防范、减少和解决了业务风险,促使其规范化运作;特别是成功地代理了黑龙江省建业集团诉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动力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为该支行挽回损失近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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